3月23日深夜,记者从劳荣枝家属处获悉,劳荣枝案又有新进展。3月22日下午,最高法劳荣枝案死刑复核庭当面听取了劳荣枝复核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律师同时递交了282页,约20万字的辩护意见材料。记者进一步向辩护律师追问具体辩护意见,律师称总体意见是不应核准二审死刑裁定,但具体内容不便透露。
据2023年3月23日凤凰网报道,劳荣枝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辩护意见,这份辩护意见有282页,约20万字! 看了以后,有点莫名惊诧——有什么样的辩护意见1万字还讲不清楚,需要282页、20万字? 据报道,总体辩护意见就是“不应核准二审死刑裁定”——这是当然的,到了最高院的死刑复核阶段,除了“不应核准二审死刑裁定”的辩护意见,还有其它意见吗?关键是人家为了论证这个意见,用了282页、20万字!
可能是我等没有当过像劳荣枝案这样全国知名大案的辩护律师,无法明了其中弯弯绕绕、曲曲折折、山穷水尽、柳暗花明、曲径通幽的诸多道道。劳荣枝这样的大案,你以为是你办过的那些芝麻大的小案啊,当然得用282页、20万字细细论述了! 可能是我等小律师的水平不够,没有能力对某个案件做一个庞大的、系统的、复杂的、面面俱到的、细致入微的、巨细无漏的论述,所以面对282页、20万字的长篇大论,才会惊诧,才会惊疑,才会莫名,才会“自惭形秽”。
前因后果: 上世纪末,劳荣枝伙同男友法子英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连续实施暴力犯罪,因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震惊全国。1999年12月,法子英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而劳荣枝一直隐姓埋名,潜逃在外。 该案共涉四起犯罪事实,分别是劳荣枝与法子英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的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 造成这样严重后果的劳荣枝,出生于江西省九江市石油化工系统一个普通家庭,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有父母兄姐的疼爱,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中专毕业后,她被分配在当地小学教书,如果脚踏实地工作,她也许可以拥有一个安稳幸福的人生。 “我走到哪里别人都觉得我是知性女。”“我非常热爱生活,热爱生活的人是积极向上的。”“我这辈子没有跟人吵过架,对谁都好。”这是劳荣枝对自己的描述。然而,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严重扭曲,法律和人性底线的丧失,让她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带给自己的则是一段毁灭的人生。该案对被害人及其家庭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悲剧,对劳荣枝的人生和家庭而言同样也是巨大的悲剧。
被通缉后,劳荣枝一直隐姓埋名,逃避侦查,以多个假身份在多地流窜,最后落脚福建厦门。在厦门,劳荣枝变成了“雪莉”,变成了酒吧女郎,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她似乎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直到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23年之久的劳荣枝落网,从案件发生到劳荣枝被宣判,时光已经流逝了二十多年。对办案检察官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时间久远,当年的侦查理念、侦查方式和证据要求与现在有差异,加上案情、证据种类十分复杂,事实认定具有难度。 对于被害人陆某家属提出的130余万元民事赔偿,劳荣枝称愿意积极补偿,但自己只有3万余元存款。检察机关认为,虽然劳荣枝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但实际上不如实全面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自己有杀人犯罪意图,依法不能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这个事儿如果出现松动,那真是司法之耻。 劳荣枝案若再审改判,那么,人们对中国司法的信任可能会出现严重危机,对司法的公正性和法律的道义性,将产生颠覆性改变。 近十年以来,翻了不少案子,大多理由是证据不足,然而,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对证据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总是用新法审视旧案,那么,建国以来的所有死刑案,恐怕都经不起查,再往前上溯,估计包青天都得拉出来鞭尸。
劳荣枝案的证据,主要来源于二十几年前其同案法子英的案卷,而二十年前法律对证据的要求是宽松的、粗糙的,而辩方律师此时却用新法在旧案里找茬子,企图以证据不足,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给劳荣枝洗白,这是没有道理的。 这次如果劳荣枝案再审改判成功,那么只能说讼棍又赢了,法理和道义输得连裤衩子都找不到了。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向高院递交了一份282页,约20万字的辩护材料。
说明距离结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这哪是什么辩护材料,干脆改改名字出一本书得了。 这个案子其实对劳没啥好纠结的,无非两种结果:死刑立即执行也不冤,一审二审法官也是专业的不是吃素的;死缓并限制减刑其实生不如死。我猜不出第三种结果,难道会来个无期、有期、无罪不成? 当然不同结果对辩护律师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些违背国家法律的律师,迟早都要法律的制裁!
目前,这位律师说不方便介绍她写的这20万字到底写了啥,但估计也能猜测出来,就像劳荣枝反复在法庭上说的那样,就是罪责基本都是法子英干的,她也是被法子英害的,她也是受害者。 诚然,每个人都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劳荣枝之前请的律师,也确实尽职尽责,始终为劳荣枝说话,竭尽所能为劳荣枝保命。 但是这一次,这个律师对外界声称20万字的辩护词,真是有点哗众取宠了,因为劳荣枝的那点事儿,大家基本都知道了。一下子写20万字的辩护词,写的字越多,劳荣枝的罪过越轻吗? 甚至有网友调侃说,既然这个律师这么能写,干脆去当作家好了。
劳荣枝该不该死,一切以事实为准。 情感不能代替法律,虽然很多网友都盼着劳荣枝赶紧去死,但是也必须走完法律的程序,这是每个人的权利,劳荣枝也不例外。 劳荣枝能够苟延残喘到现在,也正是得感恩公正的法律程序,让她一个月一个月地熬了下来。 估计她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苟活下去。甚至可以猜测,因为苟活下去的信念,已经逐渐让她自己都在坚信自己没有罪,罪都是法子英的,自己也是受害者。 但是个人情感和个人的想象都无法替代事实真相,事实真相不是用20万字就能改变的,哪怕200万字也改变不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预设劳荣枝就是该死,相信我们的法院会对劳荣枝做出公正的判决,对于此前做出的死刑判决,我们也是坚决支持的。
杀,还是不杀,这是个血淋淋的问题! 辩护律师向死刑复核庭提交辩护意见,是法律赋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权利,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兼听则明,确保绝对不错杀。 但,杀,还是不杀,律师说了不算。 杀,还是不杀?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 在当前“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下,死刑复核法官作出杀的决定非常慎重,会根据事实证据、刑事政策,综合考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集体研究后,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 那么,对劳荣枝会作出杀的决定么?
《宋史·欧阳修传》记载了一件事情: 欧阳修父亲欧阳观为官时,因为找不到理由放死囚一条生路,不住叹息。妻子问他,死囚还要给他找生路吗?欧阳观说,「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 适用于今天,翻译成大白话的意思就是: 要客观全面地收集被告人有罪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在定罪量刑时,对不利于被告和有利于被告的事实或情节给予全面充分的考虑和评价。一切「求其生」的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最后才能适用死刑。这样的话,被杀的人就没有什么怨恨,法官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所以,我相信,当死刑复核法官穷尽努力,仍然找不到劳荣枝可以生的理由后,也会果断的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大大的一个字:「核」。 「核」就是「杀」!
最后:从我们国家的社会基础和文化传统来看,惩恶扬善,民之所望。如果这个案子发回重审,不核准裁定,会被大部分舆论所无法接受。因为实体正义的本身是具有主观倾向的,这种主观意识与认知强调的是正义实现的结果,在实现结果的过程中可以牺牲部分程序的正义。 大家都认为他是凶手,但是法律判决他无罪。这句话的真实案例就是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由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美国的司法机关作出了程序正义的审判。这个判决在美国民众看来是无法接受的,美国各界舆论也是一片哗然。那么为什么要实现程序正义呢?
因为实体正义有弊端。实体正义虽然符合民众最朴素的正义观,惩恶扬善,将坏人一网打尽。但是在实现实体正义的过程中会无法避免司法机关突破法律的程序与边界,导致宁可错杀不可放过,造成冤假错案,给无辜的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比如著名的余祥林案,呼格案,杜培武案,腾兴善案。如果过度看重实体正义而不考虑程序正义,那么公权力将会突破边界。如果为了实现人们心中的正义,为了平息舆论的压力,破坏程序的规则,难免会不择手段,刑讯逼供,让本不是真凶的无辜者成了正义实现的替罪羊。一旦失去了程序正义,刑事辩护制度将毫无作用,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充分将毫无意义,认罪认罚将会是百分之百实现。
刑事诉讼法要求证据确实充分的高度证明标准也将因为程序的不正义而被迫降低到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普通人也许达不到李庄的境遇,但是未必不会成为下一个余祥林。 时代的尘埃落在每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大山,我们作为这个社会的参与者,未必没有概率遇到上述境遇,那么到那时你就会不禁感叹规则的重要性,程序正义的重要性。破坏程序正义的规则,付出代价的未必是你,但你身处的这个社会必定付出代价。 但是如果一味的遵循程序正义,往往也会使得正义无法彰显。有些案件年代久远,许多关键线索证据丢失,如果一味的遵循程序正义,那么对于受害者家属和公诉机关而言是不是过于苛刻和强人所难?这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他们的正义又该如何得到公正的对待呢?
诚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存在不可避免的价值冲突。且我们在守护这个程序正义这个规则避免自己受到公权力突破边界所带来的伤害的同时也保护了那些加害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但是程序正义依旧是现阶段保障结果正义最有效之办法,因为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体现于法律程序的设计以及司法裁判的过程之中,具有明确、具体且可操作的判断标准,因为程序正义的存在,一个案件的取证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认定事实是否清晰,量刑是否准确都将变得有迹可循,有法可依,有规则可遵守,也将会最大程度避免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发生。
劳荣枝的反面教材意义。 劳荣枝长得不错,放到现在估计都可以到网上做个直播网红了,只是错生了时代,跟上了狠人法子英。 具体劳荣枝跟法子英之间的分工,是他们之间的事儿,甚至有人猜测,劳荣枝比法子英更狡猾,劳荣枝给法子英出主意,法子英只是干活儿的,当然这只是猜测。 但是这一两年也不断发生类似一些年轻漂亮女孩做出极端案件的事情,比如这段时间的苏州杀父藏冰柜案,就是让人感觉毛骨悚然,一个年轻女子怎么能这么狠毒呢? 劳荣枝也是一个道理,她作为反面教材,提醒我们人性之恶,对于年轻女孩也是警醒,坚决不能干违法犯罪的事儿,否则早晚有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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