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好人永远是受欺负的一方,即便本身没做错什么,最后也往往要承担责任,夫妻生活中也一样,一方强势必然另一方受气,但无论怎么说,善良和邪恶不能本末倒置,好人和坏人同样不能颠倒是非。

2月6号讯,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引发热议,案件中,女子因为琐事争吵竟然直接跳车身亡,丈夫却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了2年,缓刑3年,虽然属于轻罪,但这个结果却显得过于草率,因为对方是自杀,谁能想到吵架就跳车呢?

案件的详情是,额某开车带着妻子朝某出发去牧区看女儿,车辆行驶过程中,坐在后排的妻子想去吃火锅,不想去看女儿,两人发生了争执,没想到朝某这时候突然打开后车门跳了下去,朝某因为落地后严重颅脑损伤不幸死亡。

看到妻子跳车,额某立即停车,拨打急救电话并等待救援,因为涉及人员死亡,额某被警方刑拘,额某主动交代了事情发生经过,没有逃避抗拒,并且主动和妻子娘家人协商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

此外,朝某作为妻子,对家庭不管不顾,婚姻期间贷款高达27万用于享乐,额某一边工作一边帮妻子还债,还要照顾年幼的女儿,额某一共偿还了12万贷款,还有15万贷款没还上,额某家里还有年迈的老人。

额某的辩护人也没有对他进行无罪辩护,只是说他是初犯,而且主动交代了一切,认罪态度好,取得了谅解,家庭还需要他照顾,本身没有主观恶意,按理说,朝某系突然跳车自杀,开车的额某反应不过来,这个过失致人死亡太牵强了。

法院认为,额某是因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妻子死亡,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什么叫过于自信的过失呢?对方说要跳车,你认为他不敢跳,对方跳下去死亡,你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所有开车的司机一只脚都在犯罪的边缘徘徊。

开车时吵架骂架,甚至打架都时常发生,但没有人真正的会选择直接跳车,额某自然也预料不到对方会跳车,这是朝某主动寻死的结果,算成额某的过失太随意牵强了,额某并没有主动打开车门,也没有怂恿妻子跳车,直接吵架,和犯罪并不搭边吧。

碰上这样的妻子也是倒霉透顶,为了一顿火锅而跳车,不去看女儿却想着吃饭,负债27万让丈夫一个人还钱,作为家庭的一份子,毫无建树,养着这样一个人图啥,不知道是额某太善良了,还是朝某太作了,这个结果或许是大家愿意看到了。

对于额某的判决很多人觉的匪夷所思,因为他并没有主观做错任何事,判缓刑也不应该,这样的结果是对法律的亵渎,法律的作用应该是惩恶扬善,过失这种事情本身就说不清楚,过于自信的过失更是云遮雾绕,对于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