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女子带两个娃,因为买了六张票,把硬座当作卧铺来睡,引发了网友争议。
看了下,基本上矛盾点,集合在,一些人认为,虽然买了票,但是你这样会导致一些本来可以买到票的人,没办法买到坐票,只好站着,并且也不
符合一人一票的规定。
不少人坚定认为这就是霸占公共资源
但是也有人认为,别人既然花了钱,就无可厚非。
另外一些人说,大姐当时没有睡觉的时候,还把座位给别人免费坐,可见是个好人,睡觉时候为了孩子睡下觉又怎么了?
个人认为
第一,法律无规定不禁止,虽然我们要求的是一人一票,女子利用了漏洞,购买多票,成了一人多票,但是对于买了票没有上车的人,他本身购买票后,就有对这个座位得使用权,他当然有权力自己不坐,让给别人坐。
类似,我买了票我不坐,我出于各种原因我让给别人坐,难道这不可以吗?我让座难道违法?当然不。
因为购买后就是有使用权利。
第二,这虽然是公共交通工具,但是火车本质上是盈利的,并不是免费乘坐,因此其实谈不上侵占资源。
举例说,类似我买了票,结果我没有去,难道我就是浪费资源,应该被批判?
还有类似一些包车没有坐满人,家里买房子却不住,炒房,害的房价飙升,一些人只能租房,租房的人能不能骂买房的人侵占资源
这种事情根本就是偶然发生的个例,根本没必要上升到这种高度。
第三,很多人建议制度上规范,做到如果发现一人占多个位置,就直接废票?
个人认为,其实没必要因为个例出台这样的规定,类似这个女子,不是因为心疼孩子,会没事做,觉得自己钱多,必须多买票。
一人一票也是为了防止一些人不花钱,但是霸占座位,而不是防止这种个例行为。
因为没有人会没事做故意多买几张票,就是为了让一些人买不到坐票,大家都不傻,不是钱多的没地方用,这样做肯定有自己的原因。
第四,很多人用合同法规定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认为,不坐车,就代表应该退票,等于车票作废。
但是这样的理解显然是对这个条款的误读,这个条款本身意义是,你买了票,结果你自己不去坐,那么你可以通过退票或者变更,这样你可以挽回你的一些损失,如果你自己不规定时间退票,那么承运人就可以不搭你也不用退钱
发现了吗,这个条款意思是,提醒人们在规定时间内不坐可以去退票,时间过了,票就作废,别想退钱的意思。
而类似本案,女子亲戚并没有退票,也就是依然享有车票的权利,然后他就希望孩子坐,当然这无可厚非。
并且,最主要是,这个即使别人买了票没上来,站票的人也没权利心安理得去坐。
买站票的人又不是不知道这个票没座位,虽然有时候的确会出现,空座位可以坐情况,但是这并不是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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