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大同中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此前,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对人保寿险大同中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确认人保寿险大同中支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2019年11月人保寿险大同中支制定《2019年收官之战竞赛方案》,以对全辖各条线销售人员奖励洗衣机的名义,财务报销27.43万元,但实际发放的奖励品为第五套人民币纪念册。
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麻某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就职人保寿险某某县支公司,但实际不在岗,未履行入职手续的耿某某顶替其实际履职。期间,耿某某以麻某的名义报销财务凭证163笔,金额合计9.9万元;2019年2月起,未履行入职手续的郭某某顶替人保寿险大同中支离职员工李某某实际履职。期间,郭某某以李某某的名义报销财务凭证5笔,金额合计39.75万元。
内控管理方面,针对印章、单证使用管理不规范,高管人员长期未交流、亲属任职回避未落实,内部审计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不力等问题,人保寿险大同中支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致使内控风险长期未得到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对人保寿险大同中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6万元罚款。
来源:中宏网山西
还没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