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锡林浩特市政务门户网)

2022年10月1日起,我盟启动实施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门诊或药店就医购药结算费用时, 不管个人账户是否有余额,都要将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处方、检查单等一起交给收费窗口人员进行费用结算,卡内余额不足时再使用现金或扫码支付,如果不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现金或扫码付款,只能算是自费,不能享受职工门诊统筹的报销待遇。

门诊或药店就医购药没有享受

医保报销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01

门诊或药店就医购药费用未超过门诊统筹报销的起付线。我盟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门诊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门诊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02

年度内累计门诊统筹限额已使用完。我盟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03

单位欠费期间参保职工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04

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 (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05

门诊或药店就医购药 未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06

未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请广大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定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保障自身的合法的权益!

来源: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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