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医保管理局正式设立,同年,《我不是药神》这部影片正式公映;影片讲述的是一位名叫陆勇的癌症病人,他免费为数千位癌症病人从印度带来了一批仿制药;后来,他非法携带毒品,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被法院驳回,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次事件,不但推动了药典的修订,还推动了陆勇对白血病患者的救治,以及对肿瘤患者的高额治疗费,让医保局加快了对肿瘤靶向药物的保障。近年来,随着部分肿瘤靶向药的专利权到期,国内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大量上市,以及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目前,肿瘤靶向药物的成本已经大大降低,其年治疗费也被越来越多的病人所接受。
这对许多的癌症病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不过,在实际就医的时候,很多病人都会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靶向药物,虽然是在医保范围内,可是医院的药店里却没有,只能到其他药店去买。医院药房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药店,它对药物的配置和采购都要经过医院的会议才能做出决定,而要想对新型的创新药物进行配置,不但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而且还得下架其他已经配备的药物。靶向药物是一种很好的新药,在医院里很难买到,但在大药店里就不一样了,只要你能买到,你就能买到。的确存在着许多患者到医院求医,但却找不到该药物,只能到指定的药房去买。
在医院里,如果是住院的,或者是看门的,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如果是在医院里,没有相应的药物,只能去外面的药店买,那医保怎么能报销呢。其实,医保部门也知道,在医院里,很少有病人能买到相应的药物,所以才会在药房里报销。肿瘤靶向药的使用是要符合医保目录的,在就诊时,医院的医师会对其进行评价,确定了符合要求的靶向药物后,会开出一份药品申请使用评价表,让病人填好后送到医保局备案,备案后带着处方和药品申请使用评价表到指定的定点药店购买,这样就可以在药店里得到报销了。就拿江西来说,在农村,在购买目标药物的时候,可以享受70%的补偿,而在城市,则是享受75%的补偿,而且都没有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一并计算。能得到大病保险的补偿。
如果是在省内以外的医疗机构看病,需要拿着医院的病历、药房的购药发票到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报销。在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的推动下,国内的原研和仿制药不断的开发和创新,靶向药物的定价将会不断的下降,医疗保险的补偿率将会不断的提高,程序将会更加的便利。未来,靶向药也会成为一种非常常见的药物,在医院里也会有很好的配置,看病买药非常的方便,可以大大的延长病人的生命,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我们要坚信,有一天,我们可以战胜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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