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0日起,所谓重庆女游客在吉林旅游时无端敲诈勒索给予其帮助的景区经营狗爬犁的吉林大爷这条新闻在网络上不断传播发酵,这是继南京彭宇案后又一个当代农夫与蛇的故事重演,吉林当地的文旅部门奖励了为受伤女游客垫付3700元的吉林大爷,一帮网友出于义愤到重庆文旅自媒体中留言讨说法并对重庆女游客给予了愤怒声讨,更有吉林景区派出所的一周姓警官出来为吉林大爷站台证明清白,其称根据视频显示,女游客摔倒的地方距离吉林大爷的狗爬犁有一米的距离……
一向爱追热榜话题的我,在看条这条屡次登上热榜新闻后,对于媒体单边信源的报道持一种不全盘相信的理性态度,特别是对周姓警官所称女游客跌倒地方距离狗爬犁一米所以与吉林大爷无关的说法并不认可,其不认可的理由有三。其一,重庆女游客的跌倒是否与吉林大爷经营的狗爬犁有关,既不属于刑事案件也不属于治安案件,这是一种民事纠纷,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民事纠纷并不具有执法权,周姓警官身着警服接受媒体采访为吉林大爷站台洗地具有执法的外观,属于越权行为;其次,女游客跌倒的地方距离狗爬犁有一米这一说法并不能当然排除女游客的跌倒与狗爬犁没有关系,如果狗爬犁在运动中操控者失误的话,体型巨大的狗拉着爬犁驶向游客,站在冰雪上的游客极有可能因为内心的恐慌会提前跌倒;第三,退一步讲,如果确实与吉林大爷无关的话,公安机关在查明事实后,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追究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女游客的法律责任,可是为何吉林当地的公安机关没有对重庆女游客“动手”?
此外从人性和社会一般平均观念上说,吉林大爷见义勇为救助摔倒女游客的话,并不当然主动垫付3700元的医疗费,通常人们的操作是先送医,如果游客没钱交医疗费的话要联系其家属,在通讯和电子支付异常发达的今天,主动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实属反常。
所以我对这条新闻的态度就是,媒体也好、吉林文旅部门也好、吃瓜群众也好,切不要着急下结论,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才好。
果然昨天,在无数吃瓜群众的催促下,重庆警方的调查结果出来了,这一结果果然颠覆了此前媒体的报道,原来这位吉林大爷并不是一位见义勇为者而是肇事者,有证人指出其经营的狗爬犁将女游客剐蹭后致女游客摔倒受伤,女游客及其家属并未实施诬陷和勒索行为,反而是吉林大爷欺骗了吉林文旅、媒体和公众。

如果说为自己掩饰过错是一种本能的话,在这里我且不谴责这位撒谎的吉林大爷,我想对那些向女游客实施网暴的吃瓜群众们说,你们欠女游客一个真诚的道歉。
至于这位周姓警官,您不仅应该向女游客道歉,您所在的单位还应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因为您越权了!


还没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