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发布)
长居外地的大连人
能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吗?
今年1月1日
大连市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正式实施
近期,大连市医保部门通过各级经办窗口、医保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汇总梳理了参保群众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热点问题,对于高频咨询问题采取一问一答形式,集中作出解答。
问
“退休后一直在沈阳带孙子,听说现在大连门诊看病能报销了,我在外地也能享受这个待遇吗?”
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大连参保人, 按规定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后,可在安置地享受和大连同等的医保待遇。
参保人可以通过 “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安置地的联网医院门诊就医,即可直接享受大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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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经我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检诊认定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门诊发生的与认定病种有关的医疗费用, 请提醒医院工作人员,一定要按其认定的门诊慢特病编码结算,这样才能享受到门诊慢特病待遇。否则,如果先享受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就无法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了。
门诊慢特病中的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已经开通异地就医直接持卡结算。参保人可在全国支持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持卡结算(职工异地透析治疗按每月7300元进行限额报销)。
除上述三种门诊慢特病外,其余认定病种异地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上传医疗费单据进行手工报销。
具体操作流程为
进入“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我要办”——“异地就医报销申报”功能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审核完成后,再将医疗费单据邮寄至医保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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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采集:左莹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王辰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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