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将旅客的行李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等,托运行李重量每件不得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
另外,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不得办理行李托运,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托运行李须知
打包完整: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询问相应的航空公司,自己的行李是否符合托运要求;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它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加入行李内托运;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 %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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