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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的女子小玲(化名)将前男友阿海告上法庭,称阿海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导致她后来发生宫外孕,一侧输卵管需要切除。阿海则表示,双方既然是“你情我愿”,宫外孕又是极少机率的事件,他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记者今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两审法院对此案观点也不尽相同。一审法院认为阿海存在过错,应赔偿小玲全部损失。佛山中院二审则认定,事件应归为意外更合适,不过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仍根据相关法律判决阿海补偿6.5万元。
小玲:
未做避孕措施 输卵管遭切除
2014年12月,当时27岁的小玲(化名)与23岁的阿海建立了恋爱关系。小玲表示,她本来打算在自己调养好身体后再结婚生育,但是阿海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
2015年5月22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检查发现,小玲左侧输卵管妊娠。在经过前后六天的住院治疗,小玲进行了左侧输卵管部分切除术,出院后继续定期门诊检查治疗。2016年7月5日,经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小玲左侧输卵管部分切除评定为十级伤残。
小玲称,这件事情除了给她带来了经济损失外,还让她生育能力受到影响,精神饱受打击。但阿海除在小玲手术后曾到过医院看望过她外,便开始对她不理睬。2017年7月,小玲一纸诉状将阿海告上法庭,要求阿海赔偿她所项损失合计人民币9万余元。
阿海:
称“无亲密接触” 法院揭破谎言
争议:
既然“你情我愿”何来过错?
二审:
事件属意外 法院判赔6.5万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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